《本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继续深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724061323@qq.com。
2.通信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14号411室,测管科,邮编:117000。
3.咨询电话:42806219。
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6日。
附件:本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