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说明
1、受理机构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4-2806217(传真) 024-2806247
电子邮箱:bxgtzwgk@126.com
通信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14号
邮政编码:117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和填写申请表
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在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领取,也可以在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3、提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信函、传真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每张申请表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公民当面递交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本溪市自然资源局,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审核申请表
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审查时,如遇申请表提交单位错误或申请信息与本单位职能无关,主动与申请人联系说明情况,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告知,能够确定信息制作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向对应的行政机关进行申请。
4、办理时限
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