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函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要求,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4日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要求,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