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示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本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要写明主要内容及依据,同时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82952218@qq.com(请注明“本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标题)
信件寄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14号,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科
邮政编码:117000
联系人:王锡强
联系电话:024-42806224 1394141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