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道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我局拟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三道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将三道河作为独立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以河流管理范围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 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 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到南芬区。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请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