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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河新城核心区1-1地块等1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本国土明山告字[2021]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8 09: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批准,受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明山分局委托,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挂牌出让明山区1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用地位置

宗地编号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规划用地

面积

(公顷)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1-1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25

居住用地

70年

2.64

1.1-1.4

28

≥30

1085.568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2-2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27

居住用地

70年

0.59

1.1-1.4

28

≥30

233.994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2-3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28

居住用地

70年

5.76

1.1-1.4

28

≥30

2324.736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2-5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30

居住用地

70年

2.67

1.1-1.4

28

≥30

1077.612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2-7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32

居住用地

70年

4.94

1.1-1.4

28

≥30

1993.784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4-4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2GB00012

居住用地

70年

7.95

1.1-1.4

28

≥30

3208.62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5-7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2GB00016

居住用地

70年

1.64

1.1-1.4

28

≥30

656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2-1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26

商业用地

40年

0.28

≤1.5

≤35

≥20

152.936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2-4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29

商务用地

40年

1.04

≤2.5

≤35

≥30

722.8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2-6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31

商务用地

40年

2.66

≤2.5

≤35

≥30

1848.7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2-8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33

商业用地

40年

0.4

≤1.5

≤40

≥20

218.485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2-9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34

商业用地

40年

0.5

≤1.5

≤40

≥25

273.1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3-1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35

商业用地

40年

0.90

≤1.5

≤40

≥20

497.52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3-2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3GB00036

商业用地

40年

1.07

≤1.5

≤40

≥20

591.496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5-4-1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2GB00013

商业用地

40年

0.52

≤1.5

≤40

≥20

280.696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5-4-2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2GB00014

商业用地

40年

0.09

≤1.5

≤40

≥20

48.582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5-6地块

太子河新城核心区

210504100012GB00015

商业用地

40年

0.17

≤1.5

≤40

≥20

91.766

合计





33.82




15306.395

注: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图》为准

二、出让原则及方式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增价竞价、价高者得。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保证金,并且没有欠缴过我市土地出让金。

四、竞买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315时止,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单位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资料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出让文件资料,同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委托报名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必须符合竞买人资格。

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申请地址: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2021年12315时前存入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计利息。交款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得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

六、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2021年1128日至2021年12716时,现场竞价时间2021年12810时

挂牌出让地点: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竞得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或应价竞买。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竞得。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定金。

3、竞得人应当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利用,不得擅自改变。

4、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竞买人须明确“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6、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明山分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挂牌出让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位: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47264290

   址:ggzyjy.benxi.gov.cn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明山分局

                               2021年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