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现受理“本溪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设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拟批建方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本溪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明山区大峪),总建筑面积910.08平方米,共2层。项目已取得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其建设方案已经2021年第2次市规委会审查通过。
为广泛听取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建设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8日。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我局将依法举行听证会。公示期过后,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履行该项目建设行政许可事项。
附图:1、本溪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总平面图
2、效果图
联系电话:024-42800813 联系人:王女士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0日
本溪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总图2021090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