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本国土(挂)告字[2021]1号
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本国土(挂)告字[2021]1号
经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挂牌出让, 本溪市城市新客厅D-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规划用地面积 (公顷)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210504006002GB00050 | 城市新客厅D-1地块 | 明山区小堡 | 商业 | 0.99 | 1.0-1.2 | ≤40% | ≥10% | ≤20 | 615 | 2050 |
注: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图》(2020-084)为准。
二、出让原则及方式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增价竞价、价高者得。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保证金,并且没有欠缴过我市土地出让金。
四、竞买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15时止,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单位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资料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出让文件资料,同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委托报名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必须符合竞买人资格。
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申请地址: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在2021年7月30日15时前存入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计利息。交款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得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六、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8月3日16时,现场竞价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10时。
挂牌出让地点: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挂牌出让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 位: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47264290
网 址:http:// ggzyjy.benxi.gov.cn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