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芬区城镇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国有建设用地年租金标准的公告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178号)文件要求,南芬区基准地价调整工作已经结束,2020年11月9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专家组验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南芬区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国有建设用地年租金标准公布,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178号)文件要求,南芬区基准地价调整工作已经结束,2020年11月9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专家组验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南芬区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国有建设用地年租金标准公布,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