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本国土溪湖告字[2019]3号
经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受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溪湖分局委托,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公开出让辽宁本溪钢铁深加工(东风湖)产业园G-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名称 | 规划用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土地 面积 (公顷)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行政办公生活用地比例 | |||||||||||
辽宁本溪钢铁深加工(东风湖)产业园G-1-2地块 | 3.3 | 工业 用地 | 3.3 | ≥0.8 | ≥50% | ≤15% | ≤20 | ≤7.0% | 581 |
二、出让原则及方式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增价竞价、价高者得。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保证金,并且没有欠缴过我市土地出让金。
四、竞买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15时止,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单位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资料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出让文件资料,同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委托报名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必须符合竞买人资格。
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申请地址: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在2019年12月5日15时前存入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计利息。交款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得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六、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9日16时,现场竞价时间2019年12月10日10时。
挂牌出让地点: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七、挂牌出让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 位: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王先生
传 真:(024)-44878035
联系电话:(024)-44878035 44878959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溪湖分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