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区牛心台镇白灰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本溪市明区牛心台镇白灰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人:杨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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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