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zrzyj-2026-0018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本溪市桥头镇花红沟铁矿勘查工作建设项目(二批)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 | 主题分类: | 征地信息专栏 |
| 发布日期: | 2026-09-04 | 成文日期: | 2026-09-04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本溪市桥头镇花红沟铁矿勘查工作建设项目(二批)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本溪市桥头镇花红沟
铁矿勘查工程建设项目(二批)
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
五矿世纪矿业(本溪)有限公司:
报来《辽宁省本溪市桥头镇花红沟铁矿勘查工程项目(二批) 临时用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 〔2021〕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位于平山区桥北街道房身村,集体 土地0.6397公顷,作为辽宁省本溪市桥头镇花红沟铁矿勘查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临时用地。地块四至界址详见《勘测 定界图》。该用地占用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地类(部下发基础数 据)为:农用地0.6397公顷(耕地0.639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 0.5226公顷)。其中涉及占用本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永 久基本农田0.5226公顷,用于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使用。
二、及时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对临时用地定点放线, 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妥善解决好被用地单位群众的生产生 活。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土地;严格按照批准的用 途、要求施工建设,不得改变用途;该临时用地不得转让、抵押、 出租;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四、严格按照《辽宁省本溪市桥头镇花红沟铁矿勘查技术 服务项目临时用地(二批)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做好耕 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
五、科学组织施工,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严格遵守安全生 产、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从批准之日起算。
七、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你公司必须主动清除地上临时建 (构)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恢复耕地原种植 条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 起一年内,按评审通过的《辽宁省本溪市桥头镇花红沟铁矿勘查
技术服务项目临时用地(二批)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
附件:《勘测定界图》
本溪市自然资源届 2026年9月4日
2026_09_04_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本溪市桥头镇花红沟铁矿勘查工作建设项目(二批)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