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7 09:27:43 【字体: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条例》规定,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5条。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栏目设置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5条,主要涉及规划计划、土地征收信息、土地供应和出让、矿业权出让转让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处理件114件,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信息专管员,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专职人员实际操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制定《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要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做好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重点围绕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平台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程序,确保质量。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及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全力确保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一把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强落实的工作体系。明确科室承办人员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部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采编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逐级审核通过后,均需在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备案表上签字,终审通过后,由信息专管员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发布或指定途径报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0

0

0

57

0

1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1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19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0

0

0

21

0

45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1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8

0

1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0

0

0

0

58

0

1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1

0

0

3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积极性不够;二是向社会公开信息的渠道有限;三是工作制度不够完善。

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一是加强宣传,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全方位了解自然资源工作,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拓宽渠道,丰富信息发布内容。进一步发挥网络、专栏、报刊、座谈以及新闻发布等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局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三是优化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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