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5 14:44:07 【字体: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1、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发现,本溪市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2、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整改措施

(一)、每年年初,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市自然资源局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局已制定《本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上传至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2.我局于2022年底向市委、市政府、市督改办报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及总结。

特此报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918日至2023922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39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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