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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明山矿区公示文字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1 17:00:0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明山矿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省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明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林  024-42806223

  

2024年1111

 

附件4编制单位承诺书.pdf

附件5采矿权人承诺书.pdf

附件6土地所有权人意见.pdf

专家评审意见.pdf

本钢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脱密).pdf

附件7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pdf

附表1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