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常平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增加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工作,牢固树立“只有节约集约用地,才能保障发展用地”的新观念,真正使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发展统一起来,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增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急迫感、责任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积极引导建设项目向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我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尽可能地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倾斜,除个别项目用地选址有特殊要求外,引导建设项目向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
3.完善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的项目准入。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土地审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
4.盘活存量土地,充分挖掘潜力,为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备资源。多措并举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破解闲置土地处置难题。清查核实批而未供土地的基础数据,建立台账,分析原因,分类处置,注重高效供给和精准供给,避免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
5.强化节约集约考核评价。做好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等各类节约集约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考核制度与长效机制,为持续、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奠定基础。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4日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3号).doc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3027号建议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12号).doc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3041号建议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7号).doc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3059号建议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8号).doc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3237号建议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1号).doc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3190号建议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5号).doc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3238号建议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2号).doc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3262号建议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6号).doc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3265号建议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10号).doc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3266号建议答复(本自然资议字[2020]第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