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zrzyj-2026-0001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 成文日期: | 2026-01-1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印发《本溪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的通知
本自然资〔2026〕3号 签发人:唐鹏飞
关于印发《本溪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4〕12号)要求,根据《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本委发〔2018〕31号)、《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室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本委办字〔2020〕9号)文件精神和责任分工,制定《本溪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5日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成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据《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本溪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制定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如下:
一、开展自然资源清查工作
(一)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省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更新我市自然资源现状调查监测成果,完成全市区域内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质量的检查和成果汇交工作。
(二)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制作工作底图,会同林草部门开展全市变更调查、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完成自提取内外业图斑的调查核实,制作本地区变更数据库上报国家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动态更新监测现状图。
责任科室:确权登记科
完成时限:按国家、省实施方案时间要求完成。
二、规范全市节约集约用地管理
(一)年度工作计划
1.深化土壤污染调查成果应用,结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存量地块开展专项排查,建立污染地块“一地块一档案”,为土地用途优化调整提供精准依据。
2.升级建设用地管理体系,将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嵌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针对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地块实施动态管理。联合环保部门探索建立土壤污染评价数字化平台,2026年底前实现重点地块评价数据实时共享,推动评价效率提升30%以上,确保住宅及公共服务用地安全准入零风险。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深化土壤污染调查成果应用,结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含住宅用地计划)编制及执行。
2.建立健全土壤污染评价制度,在供地前期实施土壤评价,与环保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行月报,2025年底项目落实土壤污染评价制度达标率100%。
3.2026年底前实现重点地块评价数据共享,确保住宅及公共服务用地安全准入零风险。
责任科室:开发利用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三、落实“三区三线”保护生态资源
(一)年度工作计划
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生态红线管控工作
(二)具体工作措施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规定,并依据自然资源部批准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工作。
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完成时限:长期
四、做好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考核工作
(一)年度工作计划
全力推进各县区土地开发项目实施
(二)具体工作措施
1.重点关注溪湖、明山、桓仁县和本溪县黑土项目,力争全年立项审批实施面积0.4万亩。
2.指导县区科学筹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优化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实现小田变大田。
3.督导各县区切实履行承诺、严格执行过渡期处置方案,严禁在耕地上新增种植“乔木林果”等经济作物,确保我市十五五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双达标。
责任科室:用途管制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年度工作计划
做好地质灾害预防、预报预警、应急支撑和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工作,落实汛期地质灾害“三查”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完善风险预警研判体系,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会,落实上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2.汛前召开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具体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住户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按规定对各地雨情、险情、灾情报告进行汇总、转发、上报和处理。
3.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制度。汛期通过核查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更新。
4.组成市地质灾害防治督导组,强降雨过程期间或出现灾情、险情,及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防灾避灾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科室:矿业权保护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六、做好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
(一)年度工作计划
严格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凡是位于各级各类保护区和生态红线等限制开采区范围内的矿业权,停止除注销外的审批事项。
(二)具体工作措施
1.继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矿,提升矿山采矿生产规模,力争2026年完成桓仁北海滑石矿业有限公司和桓仁北海滑石矿业有限公司二矿整合重组,以及桓仁矿业有限公司二棚甸子铁铜矿、桓仁矿业有限公司松兰铁铅锌矿和桓仁矿业有限公司向阳铅锌铁矿整合重组。力争2026年底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45%。
2.继续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措施,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在县(区)局征询生态环境部门的同意意见后办理。
3.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优化矿业权结构,在矿产资源规划中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
责任科室:矿业权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