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rzyj-2026-00218 发布机构: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信息名称: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南芬区 2026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批复 主题分类: 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30 成文日期: 2026-10-30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南芬区 2026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批复

发布时间:2026-10-30 09:05:46 【字体:小 大】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南芬区2026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批复

辽政地〔2026]52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本溪市南芬区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本政(2026)45号)业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本溪市南芬区集体农用地 1.23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以成片开发方式征收本溪市南芬区集体土地1.3458公顷(其中:农用地 1.2379公顷、建设用地0.1079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用地1.3458公顷,作为本溪市实施规划用地。

二、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妥善解决好被用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项目提供土地。涉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辽政办发(2021)6号)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本批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本批件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南芬区2026年度第1批次建用地的批复(1).pdf

南芬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1批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