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zrzyj-2026-0021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南芬区 2026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批复 | 主题分类: | 征收土地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6-10-30 | 成文日期: | 2026-10-3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南芬区 2026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批复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南芬区2026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批复
辽政地〔2026]52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本溪市南芬区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本政(2026)45号)业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本溪市南芬区集体农用地 1.23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以成片开发方式征收本溪市南芬区集体土地1.3458公顷(其中:农用地 1.2379公顷、建设用地0.1079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用地1.3458公顷,作为本溪市实施规划用地。
二、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妥善解决好被用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项目提供土地。涉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辽政办发(2021)6号)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本批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本批件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