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rzyj-2025-0004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名称: | 土地确权公告-锅炉房 | 主题分类: | 征地信息专栏 |
发布日期: | 2025-06-11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土地确权公告-锅炉房
土地确权公告
根据省发《关于深入化解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任务要求,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平山分局将对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南兴路8土地进行确权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宗地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千金街道,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性质为国有。用地面积11530平方米,东邻本溪钢联福安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南邻沈丹铁路线,西邻南兴路,北邻南兴路。
该宗地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土地权属资料,向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平山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
联系电话:024-42883089 联系人:张君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平山分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