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矿山恢复治理整改任务项目验收销号
日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本溪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矿山恢复治理整改任务进行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并销号。
专家和省级技术核查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听取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整改工作汇报,审阅了相关档案资料。经充分质询讨论,形成验收销号意见。
根据《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第100项整改任务,本溪市需要整改完成治理任务面积为 299.61 亩,实际完成治理面积 310.02 亩。
专家认为本溪矿山恢复项目治理工程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矿山恢复治理整改任务;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已组织专家对治理成果进行了竣工验收;档案资料比较齐全,基本符合归档要求;要求加强后期苗木补植及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