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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开展项目审批方面腐败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5-17 11:14: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全面贯彻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项目审批方面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提示函》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在全局开展项目审批方面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制定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全局43项行政审批职能,聚焦项目审批工作的关键环节,以局属各分局、各相关科室为单位,全面排查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审批方面的腐败问题,实事求是、深挖细究;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项目审批方面腐败问题措施,推动全局项目审批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打造“阳关便利”的审批环境,切实提升营商环境服务质量。

主要工作措施。落实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该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本溪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批方面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查看项目审批是否经过集体研究,项目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法合规,手续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以及“中介腐败”“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自查问题整改工作。局属各分局、各相关科室要建立自查自纠问题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分项整改,逐项销号。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对较为复杂的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后,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做好汇总督办工作。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第八派驻纪检组的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自查开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严格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完善建章立制。要求各部门要根据自查结果,结合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完善项目审批各环节工作制度,精准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篱笆,进一步规范工作规范和流程。坚决遏制自然资源领域项目审批方面腐败现象,构建长效常治机制,推动全局项目审批工作有序、高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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