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至桓仁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先用地获批
日前,在本溪市自然资源局不懈努力下,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本溪市段)控制性工程先用地,获自然资源部批准。
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本溪市段)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通过了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辽宁省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运输部批准了初步设计。为支持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使建设工程尽快开工,考虑该项目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工期紧的实际情况,自然资源部同意先行用地。
自然资源部要求地方政府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施工用地前,要依法及时足额兑现先行用地所涉及被用地单位群众的补偿安置费用,妥善做好群众工作。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当地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工作,保护耕作层土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