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生产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依据《本溪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中规定,加强全市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2022年度本溪市计划完成矿山地质环境应治理面积为1437.46亩,其中:土地复垦面积为574.99亩,该局向各县区下达的了具体任务指标,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逐矿落实治理面积。
二是严把工程质量。生产矿山治理工程竣工后,各县区局要及时组织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验,市自然资源局将组成专家验收组,按照野外现场和室内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每个生产矿山治理工程进行逐一复核、验收。完成验收工作后,市局按规定格式,向省厅上报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工作总结、专家验收意见、治理区域拐点坐标及治理区现场照片。
三是用好激励政策。各县区在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和《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矿山企业利用意见中差别化土地供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激励政策,激发矿山企业履行治理义务意愿,切实从根本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