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分局开展违反农村乱占耕地 建房“八不准”宣传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精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零容忍”态度和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决心,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开展了一系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宣传工作。
此次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条幅6个、宣传漫画34份、宣传单300份,在各乡镇、村(社区)宣传栏、学校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张贴,同时利用村民微信群转发“八不准”通知。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耕地保护有关政策,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在宣传活动的教育下,红旗村三组村民裴春玲自行拆除乱建房屋2处(336㎡和48㎡),预计恢复耕地面积260平方米,起到了警示和示范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