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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采取三项措施学习宣传《条例》

来源:法规科 作者:杨艳翠 发布时间:2021-08-17 14:22:36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本溪市自然资源局采取三项措施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一是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将《条例》纳入到9月份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广大干部自学。利用干部微信群编辑学习内容组织广大在职干部认真自学。邀请专家做专题辅导。9月份拟邀请省厅相关处室专家专题为机关干部做《条例》专题学习辅导。

     二是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 深入社会宣传。通过在市局机关楼前设置宣传点,设置展示宣传图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法律政策宣传资料和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开展宣传进网络主题活动。在本溪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开设《条例》法制宣传飘窗。开展《条例》宣传进企业主题活动。各分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要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条例》宣传,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三是及时检验学习宣传成效。组织考试。10月份市局将组织局属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条例》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检验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效果。检验宣传效果。局属各分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要于9月30日前上报本部门《条例》学习宣传情况,深入企业和社会宣传的要有影像资料。市局将形成全局工作总结,对落实不力的将在全局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