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落实乡镇(街道)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本溪县人民政府组织与各乡镇,各乡镇与各村签订了县、乡、村三级《202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和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责任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各项任务指标进行逐级分解,累计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111份。
责任书中明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作为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重要依据之一。乡镇政府对本乡镇内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负总责。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基本农田保护法》、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