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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起草 《本溪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

来源:规划科 作者:高桢远 发布时间:2021-07-06 12:45: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我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我局按照2021年本溪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在充分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与相关部门多次讨论、修改,起草了《本溪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的出台,能够从立法层面提升本溪良好生态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实现城市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城市、美丽本溪,实现自然、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2020年3月,市人大召开立法工作会议,要求启动《本溪市山体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等相关工作,由我局牵头制定《本溪市山体保护条例》调研提纲。2020年4月,起草了《本溪市山体保护条例制定定调研提纲》。2021年2月初市人大组织召开了《条例(草案)》工作会议,我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条例(草案)》起草专班,先后召开7次会议,对条例框架结构、具体条文和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研究及修改。6月初市人大环资委组织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多次进行修改论证,于6月下旬形成本《条例(草案)》,已由我局征求有关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

制定《条例》是建设美丽本溪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市区部分山体被开发利用,城市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非法建设墓地等压占、破坏山体的行为对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已经凸显,制定《条例》是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实现民愿的重要体现,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