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为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了以市自然资源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和批复等五项审查范围,落实了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出台等四项审查责任,规范了审查流程、审查程序、征求意见等四项审查的具体操作方法。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清理存量政策、定期开展评估及责任追究等长效审查机制,系统全面的落实了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