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以生态文明月为契机 送《条例》 到基层
5月17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桓仁县自然资源局以生态文明月为契机,深入桓仁县二棚甸子镇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送到乡镇政府、村、社区和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宣传落实《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结合全市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该局组织工作人员,到桓仁县二棚甸子镇政府、东风社区、二棚甸子村民委员会、桓仁铜锌矿矿业有限公司及向阳矿、二棚甸子国土资源所等单位,向基层送去《本溪市绿矿山建设条例》单行本。
同时,向基层干部宣讲《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建设标准;如何建设巩固绿色矿山;基层政府、矿山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应承担责任任务。通过宣讲加深了基层干部对绿色矿山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身在绿色矿山建设中职责和任务,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