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局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取消了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手续,执行备案机制,提高了用地取得效率。农业经营者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所需材料向乡镇政府进行用地备案,由各乡镇备案汇总后定期报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存档。
上述措施的落实,一是根据生产需要,拓宽了设施农业用地规模;二是将设施农业用地纳入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节约了用地成本;三是允许少量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有效解决了设施农业用地瓶颈。四是进一步简化了用地手续,提高了用地取得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