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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法规科 作者 :杨艳翠 发布时间:2020-11-18 09:41:4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自然资源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工作“时限”。按照《本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8类流程,制定了项目审批流程图。项目审批时限90天内完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压缩至50天内完成的任务要求。缩短了办事时限,节约了办事成本。

二是提供一站服务,减少“跑动次数”。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配套的服务运行模式,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报、一网协同、一站服务”。科学调配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在保证登记质量的前提下,除首次登记外,将原来10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的业务,如今预告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业务,受理成功后当天就可以领证,真正实现了让群众“最多跑一次路”。

三是压缩审批层级,精简办事“环节”。向区级管理部门下放审批权限。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向开发区、工业园区下放规划立项和工程许可审批权限,指导承接部门做好审批管理工作。能在基础审批办理的,就不用再跑上级部门这个环节。

四是合并办理事项,减少申报“材料”。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与《建筑扩初审定》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合并;将一般经营性项目的建设条件核实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批准和土地出让合同一并办理;划拨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批复和划拨决定书一并办理。办理事项的合并,申报材料的减少,是实打实的便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