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新标准公布
9月15日,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溪市完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调整后的《本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月1日以后至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公布之日期间上报市政府审查、省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新的补偿标准高于原补偿标准的,由县、区政府在新标准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新标准追加补偿,并将追加补偿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公布以后,上报市政府审查的建设用地,执行新的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各县、区政府根据各地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