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324份
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2020年本溪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6份,县、区政府与乡(镇、街道)政府签订责任书39份,乡(镇、街道)政府与村签订责任书279份。
市政府依据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县(区)、乡(镇、街道)、村逐级分解,由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各县、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均逐级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范围、面积、等级、责任人、保护措施及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并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逐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评分体系。
同时,对耕地保护考核评分结果予以通报,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征转用地项目审核上报,启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问责机制,予以严肃处理。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给予奖励,并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计划时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