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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 并联审批 辽宁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用地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9 08:4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 张晟南)日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医疗卫生设施等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及省级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提出多项应急举措,力保各项目尽快复工开工。

  《通知》指出,各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急需使用土地的,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同时,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规划禁止建设区的前提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可视作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按符合规划先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对于国家和省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由辽宁厅指导建设单位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控制工期单体工程先行用地,保障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对于省政府确定的一批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权限在省政府的,审批程序简化为由辽宁厅审核通过后,将用地审批单报送省政府分管领导签批。

  《通知》明确,建设项目用地审核、预审和规划选址涉及的各类审核暂不作为用地申报的前置条件,自然资源部门实行容缺受理,同步开展审查工作。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实地踏勘的,采取影像比对等方式,暂时取消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实地踏勘论证等户外要求。对急需开工复工的建设项目,确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可采取委托下一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的方式办理。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用地材料申报等相关具体业务工作,《通知》强调,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可适当调整以公开方式供地的有关报名申请、开标、拍卖、挂牌截止等环节的时间节点。

 

(摘自2020年2月26日中国自然资源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