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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废止市县级发证的采矿权 36 个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 16: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截至目前,我市已公告废止市县级发证的采矿权 36 个,提前完成 2019 年省非煤办下达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位于全省前列,“矿权减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该市为深入贯彻《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 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以“矿权减量、矿业转型、矿企安全、矿山 生态、矿区稳定”为主要内容的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简称“五矿共治”)。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县区矿业权“控制减存”专项行动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任务,市局相关科室赴各县区调研,落实“控制减存”任务,了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深入矿山企业调查研究,制定了全市采矿权的削减计划表和整合方案,通过8个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实施该项工作。

这些矿山采矿权的废止实现了矿业结构日趋合理。有利于当地生态系统建设,为生态立市奠定了基础。同时,保证了矿山生产安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