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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国土局加强事业单位改革期间相关工作

来源: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为确保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就政治纪律;业务工作;财务工作做出规定。

    政治纪律: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严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纪律,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改革涉及人员的思想顾虑,把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来,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坚决杜绝影响稳定和影响改革顺利推进的情况发生。

业务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密切配合,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改革期间各项工作。对于各部门的借用事业单位人员,在新组建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安置完成前,仍要继续履行原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严禁改革期间出现工作“真空”。

财务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各项财经纪律以及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自查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变更和毁坏财会账目凭证;严禁隐瞒、截留公款;严禁将专用经费、物资、房产等国有资产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变更用途。要在财务、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下做好财务和资产的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