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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

来源:利用处 发布时间:2018-04-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本溪市政府为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溪市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一是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制度和领导小组决策制度。土地出让前,必须权属清晰、征收补偿安置到位、完成征地拆迁、没有经济法律纠纷,由所在县(区)政府出具已提供净地和征收土地成本说明;成立本溪市房地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项目供地方案由房地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二是严格准入制度。对所有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以拍卖方式供地。凡拖欠土地出让金或有闲置土地的,竞买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在拍卖公告期限内有两家以下报名,拍卖终止。三是严格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拍卖时,竞买保证金设定为出让起始价的100%,溢价部分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交清全部价款。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开发的各项规定,所有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一律不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五是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进一步细化了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管主体、征收程序等相关规定。同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人及不能提供《完费证明书》,市国土局不予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及办理其它相关业务。对擅自办理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这一政策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有效解决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出现的拆迁不能按时完成。净地不能如期提供、土地出让金、开发配套费、人防工程等费用不能全额交纳等问题,使该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走上了健康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