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6县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案获批
突出生态环境保护 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
辽宁省政府批复同意本溪市桓仁县等6个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本次调整方案在落实“两个最严格”制度的基础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切实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
方案提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适度扩大并巩固林区内不稳定耕地的退耕还林成果,保障国土生态屏障网络健康,切实提高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预计到2020年,全市安排退耕还林600公顷。同时,推进工矿废弃地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着力治理沈本和本桓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小煤矿、小石灰窑和小采石场、南芬露天矿的采掘面、弃渣场、尾矿库等,积极防治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方案强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确保补充数量质量双到位。其中,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7.8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5.67万公顷以上。
方案要求,执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300公顷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92万公顷以内。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此次规划调整方案,经过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七轮严格把关,为各县(区)规划提供了必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