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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国土局对营商环境工作不利者问责

来源: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6-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夯实责任落实。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在全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依法行政和廉洁履职等工作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评议,评议不满意率达30% ,被评议单位负责人免职。

    对于一次企业评议不满意率达到10%的部门单位,该局将对该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本人在全局大会作出检查。对于一次企业评议不满意率达到20%或连续两次不满意率达到10%的部门单位,将在全局对该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本人在全局大会作出检查,同时对其降职使用。对于一次企业评议不满意率达到30%或连续两次企业不满意率达到20%的部门,将对其主要负责人免去现职任下一级非领导职务。

在此基础上,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督查巡视和暗访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