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及时办理环保督察案件
5月 7日,市国土资源局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本溪县高官镇三合村存在破坏山体盗采的相关环保信访案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马上就办。
经现场勘验查找资料,案件区域为本溪金晶玻璃有限公司所占地块。 2013年9月23日,该地块履行了征地审批手续,即《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将偏岭镇三合村集体用地18.6534公顷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本溪金晶玻璃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4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本溪县政府委托高官镇政府和本溪金晶玻璃有限公司共同对该地块进行平整,不存在盗采行为。
该局抽调精干人员仅用二天就完成了该案件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了反馈和公布。同时,市国土局领导要求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做到思想不松懈,执行力度不减。要认真及时地对待群众诉求,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声,切实提高转办案件的办结率和办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