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111份
日前,本溪县与全县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个农牧场及乡(镇)与98个行政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111份,对2017年度耕地保护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耕地保护责任状对全县31710公顷耕地保有量,227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做出硬性规定。明确了县、镇、村、组的四级管护网络,把各乡(镇)长、村委员会主任、各村民小组长列为各级管护网络第一责任人,此外,本溪县政府还将责任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于耕地总量减少、质量降低及各项保护措施落实不力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