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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注销16家采矿证退出产能69万吨

来源: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11-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从本溪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市按照辽宁省政府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要求,积极引导煤矿有序退出,已注销16家煤矿的采矿许可证,退出产能69万吨。

市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了组织机构,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工作。并明确了产煤县(区)政府是该项工作负主体责任。通过排查筛选出了,对在安全、质量和环保、技术和资源规模、其他等4个方面符合退出产能过剩的16家煤矿。这些煤矿重点是因技术改造建设超过工期,已被取消技术改造立项资格和煤矿建设改造超期的;非机械化开采的,生产能力小于30万吨/年;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资源赋予条件差。该市对退出的煤矿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给予补助;国土资源部门返还了已缴纳的采矿权剩余价款;市政府给予产煤县(区)政府5万元关井费。

同时,按照文件要求产煤县(区)政府依法做出了关闭煤矿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在主流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告;相关发证机关依法注销了关闭矿井相关证照,注销时间在颁证部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停止了供电、供应民爆物品;拆除了矿井生产设备,炸毁或封闭填实井筒,填平了场地;将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得到了依法妥善处理;完善了关闭煤矿的档案资料。正真做到了关闭关实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