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出台房交会期间购房优惠政策
日前,本溪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化解存量房过剩,鼓励广大市民购房,决定在秋季房交会期间购房者,税费和补贴等方面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个人购买进场参展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新建商品房非住宅,个人购买二手住房,按下列情形向购买房屋所在地的区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领取装修补贴:
所购住房单套建筑面积168平方米以下(不含168平方米),装修补贴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100%发放。所购住房单套建筑面积168平方米以上(含168平方米),装修补贴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50%发放。所购新建商品房非住宅的,装修补贴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50%发放。
二、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交易的,登记费、公证费减半收取。
三、机关、事业单位(含县、区)符合申请货币化补贴条件的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且支付全额购房款(含按揭贷款)并交纳契税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住房补贴。
四、放宽该市农村户籍人口、两县城镇户籍人口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条件,交纳优惠价款及土地价款即可购买市内五区待售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