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全面完成
8月29日,本溪市随着本溪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挂牌和首证颁发,标志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整合、人员划转、资料移交等全面完成。
本溪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筹建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有效举措。市编办、市国土局、房产处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秉承便民利民的原则,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登记平台”四统一工作要求,从职责整合、资料移交、平台建设、流程再造、窗口建设、档案查询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保证了土地、房产不动产资源先期实现统一登记发证。据了解,从8月29日起,本溪市全市将停发旧版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涉及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
下一步,该市将加强统筹协调,尽快实现省、市、县和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互相共享。同时,市国土资源部门将抓紧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建设工作,通过整合资源,构建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