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旅游业保驾护航
日前,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本溪水洞风景名胜区转制后企业办理了房屋产权确权登记,为该市旅游业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6月29日开始该市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由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的规定,日前,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科会同法规科将本溪水洞管理处、本溪风景旅游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水洞景区(位于小市镇谢家崴子)等地的房屋档案共计144卷移交给本溪满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处。鉴于这些房屋的权利人住所均在本溪县境内,由县房产管理处告知其房屋登记及档案资料移交和接受事宜,对于权利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由县房产管理处在权利人申请办理新业务时一并收回存档。同时,县房产管理处做好移交前与接收后查封登记和抵押登记的衔接工作。
这也是该中心落实市政府以本溪水洞风景区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该市国有旅游景区改革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