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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签订2016年耕地保护责任

来源:耕保处 发布时间:2016-04-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守住耕地红线,形成层层抓落实的保护措施,提升本溪市耕地保护工作水平,日前该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县、乡、村三级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市政府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县、乡两级一把领导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

《责任书》明确规定,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66695公顷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700公顷等各项指标落到实处,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严格执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做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有效,完成或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任务,实现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责任书》明确要求,要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体系,形成耕地保护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