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三项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已成为企业解决资金瓶颈的一个重要的途径。为了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市国土资源局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采取三项措施做好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为充分体现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该局以《土地登记办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依据,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争取融资时间。本溪市东胜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坤泰展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申请办理土地续押登记时,在土地抵押限额不发生变化、抵押权利人与抵押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该局依据《物权法》不再要求企业进行土地评估备案,为企业减轻负担。同时,该局对重大项目、特急企业的抵押登记业务,特事特办,加班办理。富虹房地产为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由于受经济下滑影响,企业资金困难,急需融资,该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帮助组织审批材料,简化审批程序,快捷办理抵押手续,为企业解决了困难。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促进金融类企业发展。一直以来,我市作为放贷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的主要是银行类金融机构,但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贷款人以土地作为抵押物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情况。为积极应对土地抵押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保护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该局加强与市金融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向其征询相关政策依据后,按照流程为用地单位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不仅解决了企业资金难的问题,还促进了我市小额贷款机构、财务公司的发展,确保了我市土地抵押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创新思路,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按照《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文件精神,该源局进一步利用开发银行对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采取财政担保,以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融资贷款,专项用于棚户区项目改造。同时,为更好的支持我市企业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该局在取得市金融主管部门对从业范围及资质的认定后,积极为申请人双方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支持企业融资,逐步健全我市担保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
近三年,市国土资源局通过以上措施成功为用地单位及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共计157宗,最高贷款限额达6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