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摇号”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
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规范矿业权评估委托行为,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今后凡由该局批准有偿出让的探矿权、采矿权,其矿业权评估机构均以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出,在违法违规高发地带筑起了一道防腐堤坝。
市国土资源局将向全社会公布拟评估项目,并提出评估条件和具体要求,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可在评估项目公布后进行报名。最终负责评估的机构将在符合要求的全部单位中摇号产生,储量处、监察室和评估机构代表将进行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当场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