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出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本溪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经市局党组审议通过,本溪市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日前正式出台。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需要,也是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的要求。“实施办法”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以建设“廉洁国土”为目标,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行使为核心,以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加强作风建设入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在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为切实做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各项权益,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