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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七项措施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立工作

来源:本溪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4-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七项措施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立工作


        为助推全县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本溪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出台了七项措施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立工作,对主辅分立发展服务业进行有针对性、导向性和实效性的扶持。
        一是对企业现使用土地的状况进行调查,确认土地权属、用途、四界及面积。方便分立企业直接利用或分割使用原企业土地。
        二是提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分立企业利用原工业厂房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不影响工业厂房保护,满足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前提下,允许按规定程序适当调整该局部建筑容积率和密度。
        三提供闲置土地、未利用地台帐。将县域内地理位置好、交通条件便利、适合进行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闲置土地、未利用地登记造册,供分立企业优先选择、优先使用。
        四是鼓励使用存量用地。存量用地无征地费用、无权属纠纷,直接招拍挂,直接降低投资成本。
        五是分立企业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不转让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证上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经县政府批准,其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类型可暂时保持不变。
        六是按照省政府提出的4年规划,逐步提高年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比例,在保障县域重点项目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分立企业用地计划
        七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于工业整体转型或分立的服务业企业,允许利用原工业用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对分立后投资在5000万以上的重点物流企业用于物资储备、运输装卸等物资储运用地、基础性物流项目用地,参照工业用地标准挂牌出让。
        七项措施的推出,为全县工业企业主辅分立发展服务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业用地保障,为全县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注入了一针强力的助推剂。